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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食盐!甘肃发布重要提示

来源:甘肃发布    时间:2023-08-26 21:58:25

食盐消费提示  

受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影响,近日,我国沿海地区部分省市出现食盐抢购现象,对此,甘肃省盐务安全监测中心提示,目前我省市场供应的食盐大部分为井矿盐和湖盐,不受核污染水排海影响,食盐市场秩序稳定,供应充足。现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1.中国盐业协会公开数据显示:我国食盐来源主要分为三类:井矿盐(来自地下盐矿)、湖盐(来自内陆盐湖)、海盐(来自大海),当前食盐产品的构成比例分别为井矿盐61%、海盐22%、湖盐17%。井矿盐和湖盐生产均不受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影响。我国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管理,我省有两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张掖市高台县的中湖盐股份有限公司和定西市漳县的甘肃武阳盐化有限公司,资源类型分别为湖盐和井矿盐。  


(资料图片)

2.我省食盐市场供应产品以井矿盐和湖盐为主,主要产地为甘肃、陕西、湖北、湖南、四川、青海、内蒙古、新疆等省区,海盐消费量占比不足1%。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对我省食盐供应及质量安全不会产生影响。  

3.据统计,截至8月24日,在我省开展食盐经营业务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保有食盐库存1.8万吨,可满足全省2个月的食盐需求。加碘食盐保质期一般为3年,长期贮存会出现结块、碘流失等安全隐患。  

4.我省为缺碘地区,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选购加碘食盐(我省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为30mg/kg,允许波动范围21~39mg/kg);因健康等原因不宜食用加碘食盐的,建议在医师指导下选择未加碘食盐。  

5.低钠盐又称高钾盐,高温作业者、重体力劳动强度工作者、肾功能障碍者及服用降压药物的高血压患者等不适宜高钾摄入的人群应慎用。  

6.我国盐资源非常丰富,食盐产能远大于消费量,供给十分充足。我省毗邻产盐大省青海、新疆、内蒙古和陕西,均远离海洋,据《中国国家地理》披露,仅青海察尔汗盐湖储藏盐资源600亿吨以上,食盐可供全世界人口食用2000年。  

请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不信谣、不传谣,不盲目跟风,不盲目囤积,科学购盐、理性消费。如发现食盐安全和哄抬盐价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甘肃省盐务安全监测中心

2023年8月25日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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